年6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庭上,一位28岁的短发女子用手捂着脸,坐在被告席上。旁边一堆亲人围着她,不停斥责,说她居心不良。面对这样的指责,女子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默默地坐着,似乎受尽了委屈。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何所有人都要指责这名女子,她又为何不辩驳呢?
一、惊觉老人房屋早已过户到孙女名下女子名叫方菲,和父亲方鹏程、爷爷方新荣一起居住在上海徐家汇田林花园的房子里。因为房子不大,只有两室,爸妈住一个屋,方菲就和爷爷住一个屋,因此从小方菲和爷爷感情就非常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方菲长大了,方新荣的年纪也越来越大,身体开始出现诸多不便。为了让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他的3个子女合计了一下,年把老人送到了上海市第一福利院,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照看,3个孩子有时间就会去福利院看望老人。
年6月,远嫁宁波的姑姑方佩璋回上海看望老父亲,为了方便之后往来上海,打算用父亲的房产证办一个临时户口。
不料父亲告诉方佩璋,孙女方菲说要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就把房产证借走了。说好3个月后会还回来,可现在已经过去了5个月,方菲依然没有把房产证还给爷爷。
自己看着长大的孙女,方新荣自然不会多想,他还安慰女儿,孙女肯定有事耽搁了,过久就会把房产证还回来的。
可是方佩璋总觉得心里不踏实,知道这事的第二天就前往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查询结果是父亲名下的这套房产在年1月就已经过户到方菲名下了。
得知这个结果后,方佩璋非常吃惊,因为父亲压根没提过把房子过户给方菲这件事啊。难道是父亲私下做的决定?于是她连忙回到家询问弟弟方鹏程。
方鹏程面对姐姐的询问,同样一头雾水,他是方菲的父亲,但也从来没听女儿提过这事。平时也用不到房产证,他根本就没发现家里房产证不见了,如果不是这次姐姐办临时户口要用到,估计不知道要到何时大家才会发现房子早更名了。
难道是方菲瞒着大家,偷偷将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这个答案所有人都不敢相信,毕竟都是亲人,方菲怎么能做出这样大逆不道之事。
大家连忙把方菲叫了回来,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答案。
二、孙女坚持是老人自愿行为,姑妈的反对理由让人产生怀疑面对父亲、姑姑的质疑,方菲一脸委屈地说这套房子是爷爷自愿过户给她的,并且拿出了爷爷亲笔签字的转让合同。
她觉得爷爷从小就疼她,现在想把房子给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爷爷正是为了防止别人说三道四,有人出面阻止这件事,才亲自和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
对于这个说法,姑姑当场就跳脚,她压根一丁点都不相信父亲会这样做,并说出了让人吃惊的理由。
原来,方菲并非老爷子方新荣的亲孙女,在她3岁的时候,离婚的母亲带着她,嫁给了现在的继父方鹏程。
虽然老人与方菲没有血缘关系,但一起生活了25年,总会有不同的感情。但姑姑坚信即使是这样,父亲也不可能把唯一的房子过户给方菲,毕竟这是他与弟弟方鹏程唯一的财产。
如果没了这套房子,父亲与弟弟连安身之所都没有了,真要给,也应该是给儿子方鹏程,而不是这个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的孙女。
情急之下,姑姑直接说是方菲骗走了父亲的房子,要上法院告她。
面对亲人的发难,方菲非常难过,是爷爷亲自和自己一起去办的手续,爷爷也签了字,认可了这事。一位疼爱孙女的爷爷想把房子留给孙女,又有什么错?为何姑妈要这样为难自己。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真相是什么?
所幸方新荣还在世,事实的答案只能由老人自己说出来。
三、老人亲述事实真相方新荣此时已经82岁了,患有严重的中耳炎,听力受损严重,稍微隔远一点都听不清别人在说什么。因为身患糖尿病,眼睛看不清东西了。
在孩子们的询问下,老人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年1月的一天,下午3点左右,方菲来到了福利院看望爷爷。因为福利院大家彼此都很熟悉,看到老方的孙女来看他了,很多人都热情地和方菲打着招呼。
方菲坐下和爷爷聊起了家常,不一会话题就转到了方菲要出国,需要爷爷的房产证作为资产证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3个月后,办完了出国手续,房产证就还给爷爷了。
方新荣一听孩子要出国,这是好事啊,不就是暂时借个房产证嘛,自然要配合的,于是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之后方菲就把爷爷带出了养老院,方新荣跟着孙女一起上了出租车,来到一幢办公大楼前停了下来。老人因为眼睛花,耳朵听不清,也不知道孙女把他带到哪了,心里想着肯定是要办理孙女所说的出国手续。
于是就乖乖听从孙女安排,让他签字的地方就签,该按手印的就按。一切弄完后,方菲就把爷爷送回了养老院。
方新荣万万没想到,自己疼爱了25年的孙女,居然欺骗了自己。
方新荣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把房子过户给孙女的意思,他只是把房产证借给孙女。毕竟老爷子虽然有退休金,但并不高,生病住院都需要用到钱。这个房子是他养老的保障,他不可能送出去的。
方鹏程在得知继女这样欺骗了父亲后,非常伤心,毕竟这个继女是他带回来的,没想到会给老父亲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他这时才想起,有一天方菲回家对他说要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户口本。他就随意告诉了女儿户口本在哪,让她自己去拿,完全没有一丝防备的心理。而房产证刚好和户口本放在一起,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方菲把房产证偷偷拿走了。
后面方鹏程还问过方菲有没有看到房产证在哪,方菲回答她不知道。方鹏程以为是不是放在什么地方去了,总归在家里不会丢的,也没在意。
事发后,他多次和方菲商量,让她有什么事情好好说,哪怕要出国也可以坐下来商量,不应该去骗一个80多岁的老人,而且这么多年方家待她也不薄。可是不管怎么劝说,方菲都不松口。
得到真相的方家人很生气,他们没想到25年的时间,却养了只白眼狼。纷纷指责方菲心术不正,居然欺骗疼爱了她25年的爷爷。
而此时姑姑方佩璋又提醒了一件事情,让所有人更加觉得这是场有计划的阴谋,毕竟方菲这个孩子他们看着长大的,不会有这样深的心思,背后一定有人在指使。
四、背后的阴谋,细思极恐方菲的母亲嫁给方鹏程后,方鹏程也疼爱方菲,一开始家庭还是挺幸福的。可是渐渐地,两人感情出了问题,在方菲18岁那年,方菲的母亲就独自一人出国,前往阿联酋生活,和方鹏程两人过起了两地分居的日子,把女儿留给方鹏程独自照顾。
如今方菲的母亲已经在阿联酋生活了十年,最近发回消息要和方鹏程离婚。如果方菲的母亲想带女儿出国,在背后唆使方菲偷出房产证,再骗方新荣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那这就是一盘早已布好的大局。
等方菲拿到房子后,完全可以选择出售房子或者将房子抵押获得一笔钱,之后就随母亲前往国外,那最后方新荣和方鹏程父子两人将没有房子住,流落街头,这一切,让人细思极恐。
发生这件事之后,方菲依然和平常一样回家住,父亲也多次让她谈话,让她改变想法,把房子还给爷爷。可是方菲坚决拒绝,隐晦地表达,这事她也没办法,因为她要听妈妈的话。
五、要回房子困难重重现在事实真相已经明了,方新荣老人也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将房产转给孙女的意愿。但房子确实已经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合法地转到了方菲名下,想拿回这套房子可谓困难重重。
让方菲自愿把房子再转回给爷爷明显是不可能的,方菲直接拒绝,咬死是爷爷自愿给她的。剩下的途径只能走法律途径。
可是接手案子的律师也觉得这个案件很复杂,毕竟之前的转让程序都是合法的,也有老爷子自己的签名,这根本没办法否认。
之后针对方新荣所说自己脑子不清楚,不知道当时情况,稀里糊涂就签了字的说法,律师决定从认定老爷子意识不清,把合同作为一个无效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角度出发,来撤销房屋转让合同的合法性。
方家人满怀希望带着方新荣来到了上海市精神鉴定中心,可是鉴定结果却让人傻了眼。
鉴定中心经过检测,得出结论方老爷子神志清醒,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这一结果就证明方新荣签字是完全遵从内心的选择,需要对自己做出的法律行为负责任。这条路堵死了,反而给了方菲一个有利的证据,证明是爷爷自愿把房子转给她的。
老爷子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知道房子很难再拿回来,整个人吃不下睡不好,精神状态非常差。
正当所有人都开始有点灰心的时候,律师又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事情开始有了转机。
六、法院最终维护正义律师经过仔细阅读房屋转让合同后发现,这个合同是买卖合同,而不是赠与合同。既然是买卖合同,那就应该按购买双方的约定,支付卖方房款。
合同上写明,方新荣是以60万的价格,将这套房屋卖给方菲,而60万的标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明显属于不合理定价。与此同时,在房产中心的存档中没有发现任何购房款的交付资料,这就说明方菲作为买方,并没有支付给卖方一分钱。
这样的行为,等同于该买卖合同是一纸空白合同,买方并没有真正履行。也可证明方菲自始至终并不像合同所说的一样用钱购买房子,只是以欺诈的方法,将老人的房子骗到手。
至此,方家人愤怒了,一纸诉状将方菲告到了法庭,开庭那天就出现了本文开头描述的场景。
庭上,方菲为自己辩护称,当时为了避免高额的赠与税,才与爷爷签下了这个买卖合同,不管她有没有给爷爷钱,也不能就此说明这个过户手续是违法的。既然是通过房产中心合法的过户手续办理的,现在房子在自己名下,这个房子就是自己的。
面对当事人双方完全不同的说辞,都有自己充足的理由,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认定,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心理活动特点,加上老人的自述,他们认为老人签订合同的本意是出借房产证,而非是无偿将房子转让给方菲。所以原告方新荣基于错误认知导致做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对合同性质有重大误解。
而且法院还考虑到该套房屋是老人唯一的住所,无论以何种方式转让这套房子,势必对老人晚年生活带来极大损失,这也不符合常理。
综合考虑后,年10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于年1月9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的房屋产权归原告方新荣所有,被告方菲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需费用由原告承担。
一番折腾下,方新荣老人终于能拿回自己的房子了。判决下来后,方菲搬离了这个自己生活了25年的家,直接消失在方家人的视线里。
万幸的是,方新荣与方菲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而非赠与合同,如果是赠与合同,这件事的结局就难讲了。如果方菲不贪心,还有一丝良知,心疼自己的爷爷,真的给老人支付了60万的购房费用,毕竟上海的房子按这个价格已经是捡了大便宜了,那这场官司结局会如何,谁也不知道。
虽然方菲不是方新荣的亲孙女,但25年的相处,这样做,难道她心里就没有对这个关心、疼爱自己的爷爷有一丝的愧疚吗?
25年的相处,不是家人,也胜似家人了,因为一套房子,从此天涯陌路,甚至成为仇人,真的值得吗?
可能方菲是迫于母亲的压力才这样做的,但就算母亲是个贪财的人,指使她这样去做。方菲自己是个28岁的成年人了,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母亲让她做的事,她也有权利去反抗,说白了还是一个字“贪”。
热点文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