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线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文章来源:慢性中耳炎   发布时间:2017-11-14 21:41:31   点击数:
 

公安机关的行为违法吗?

法桥编辑部:

年3月21日,我骑车去赶集,路上遇到了我家邻居张某,因为我们原来有矛盾,他竟以我用车碰着他为由,对我进行殴打。我报了警,警察来现场看了看没处理就走了。经医院检查,结果右耳膜穿孔,我要求作法医鉴定,但是公安机关一直不予办理。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违法?崔云芝

崔云芝: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未达婚龄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法桥编辑部:

我弟弟今年刚18岁便在老家举办了婚礼,未登记。结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女方便跑回娘家。现在我弟弟想离婚。未达婚龄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冯建华

冯建华:

你弟弟未达结婚年龄即举办婚礼,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你弟弟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也不能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或请求村委会调解。如果因同居关系引发财产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谁对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

法桥编辑部:

我的砖厂因生产需要,让张某用挖掘机到厂里挖泥土,约定按每小时元计付费,挖掘机是张某的,驾驶员是张某的侄子小刚,张某每月付给小刚元。挖掘过程中,挖掘机侧翻小刚当场死亡。请问,谁对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孙建伟

孙建伟:

你与张某之间是一种承揽关系,张某和小刚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雇佣关系中,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没有过错,张某作为雇主应对小刚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法桥编辑部:

我于年5月来到单位,但单位只给我交了社保,住房公积金一分也没有给我缴纳。我要求单位按规定给我缴纳公积金,但单位还是不交。请问,我该怎么办?宋云泽

宋云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而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你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我还能申请再审吗?

法桥编辑部:

我有一个案件,于年3月底终审。年3月初,我向市中院申请再审,他们却对我不理不睬。我知道申请再审的期限是两年,我还能向高院申请再审吗?如不能,错案一旦超过了两年,不就没办法纠正了吗?刘玉贤

刘玉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该申请再审期间为除斥期间,法院可不受理你的再审申请。但你可继续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如果确实是错案,可由法院或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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